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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件後申請補件


親愛的業者您好:

若您完成申請後,申請書內容需再修正者,請於線上申請系統送出次日起7個工作天內,通知執行單位開放補件(請下載附件並以此格式電子郵件通知),寄信至負責您案件專員之信箱。倘已完成計畫審查程序,則不得補件。

 

送件後申請補件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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